扶贫开发办公室、为省政府主管扶贫开发的工作部门、其主要职能是: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拟订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法规。组织开展贫困影响评估、拟订扶助补偿办法。研究拟订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、组织识别扶贫对象、对扶贫对象和扶贫重点县实施动态管理。开展调查研究、编制全省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、指导市、县扶贫开发工作。负责全省扶贫开发考核工作。